Wednesday, February 26, 2014

大乘正宗分第三

佛告須菩提

經文:

佛告須菩提:

「諸菩薩摩訶薩,應如是降伏其心。

所有一切眾生之類─若卵生、若胎生、若濕生、若化生;若有色、若無色;若有想、若無想;若非有想非無想,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。

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,實無眾生得滅度者。

何以故?須菩提!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。」

解讀:

按:玄奘譯本:善現!若諸菩薩摩訶薩不應說言有情想轉,如是命者想、士夫想、補特伽羅想、意生想、摩納婆想、作者想、 受者想轉,當知亦爾。何以故?善現!無有少法名為發趣菩薩乘者。

所有一切眾生之類,若有想、若無想、若非有想非無想,眾生一切痛苦與快樂,可歸納為一種願力,是因緣中的緣。這些願力,左右事情的發生、進展及結果。

金剛經內,須菩提問佛陀的兩個問題:
善男子、善女人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
1:云何應住?
2:云何降伏其心?

本段是佛陀告須菩提菩薩應何是降伏其心。

佛陀提供這兩個問題的基本答案:
1. 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。
2: 菩薩於降伏其心,應去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四相。

金剛經中,佛陀其實沒有正式回答須菩提之問題,只告訴須菩提去找答案的方法。

菩薩,以令眾生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為己任。

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是令眾生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,是大乘發願普度眾生,以自度度他為本。自度度他以六度為本。六度以般若為本。

菩薩於降伏其心,應去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四相。

對於 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四相的理解;

我相:未斷我見而成我執, 以五蘊為我,執著自我意識及肉身,凡事以我為出發點。

人相:人相即人我的區別,有我相就有人相。透過五官受外界影響映射出人的表相,進而產生情慾等變化。

眾生相:因執有人相,意識觀念共業相投,產生團體家庭國家等聚合而居,眾生個體之間複雜的因緣交錯。

壽者相:舉凡意識肉體等,與健康或時間有關等,由因緣所生而不斷生滅。執著壽者相,為空執,無法遁脫因緣假合之有壽之相。

舉個例,隔壁傳來的聲音,十分嘈吵,心裡很不高興。是誰在生氣呀?是我在生氣,即有我相。為了誰而生氣呀?有了人相。是什麼原因在生氣呀?乃是眾生相。生氣了五秒鐘的叫壽者相。所以一時心裡不高興雖然是輕微事,也著了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四相。

隔壁的聲音本來沒有苦,那苦不是來自聲音,是來自我的反應。

金剛經說,首先要除四相,即除去 我、人、眾生及壽者四相。除執着。不要有為而為,不能存目的而爲。

一個我字,便是偏執的根源。世上一切仇怨,皆由此起。

有偏執,便看不見真相。冇偏執,可擇善而固執。有偏執,只能擇惡固執。

舉個例,睇NBA籃球比賽時,為自己一隊打氣,便充分體現偏執的心。永遠覺得球證偏幫對方。

本段仍金剛經綱要:遣除妄想執著。

四相中的我及無我,所謂我,是意識中的那個我,是那個正在思想及感覺中的我。但去我並非除去那我,而是將我大同化,去除界限分別,與衆生一視同仁。

看破不等如灰心。五蘊皆空,不是一切皆空。

明白便做到。

要做到無我,無相,無色,無苦厄等,是沒有可能的,根本做不到,勉強去做或認為可以做到是自欺欺人。

反而,明白它們是什麼,便知幾時及如果控制它們。明白什麼是無我,因為這是執著。明白什麼是無色,因為這受肉眼及環境所以蒙蔽。明白什麼是苦厄,它們只是進化出來的一個訊號。明白種種這些,練習如何收放自如,如何認真處理。反而更可行,可以做到。

例如看NBA比賽時,執著又何妨。與人相處,便要放下執著。

在我們的心目中,一切皆以我為主體,很多時,都會把這個我無限放大,認為整個世界,以這個我為中心。認為除我以外,心外無物。

其實,經驗一早告訴我們,這個世界之存在及運作,不以這個我的存在,而有所有改變。

當然,在我們的笵圍內,我們或可作少許改變,但對於整個世界來說,是微不足道。

而所謂我的作用,只是因緣生滅,若看來因我而起,只不過是以我的名義作為因緣罷。沒有我,亦會有張三李四,代入這因緣生滅之中。

無我,亦是相對而言,有我的觀念,便有你、有他的存在。便有執著。所以無我去執著便要去四相,去我、人、眾生及夀者四相。

一有我,便有貪瞋癡,便生出種種執著。

無我,是一種態度。

無我,不應理解為沒有我,或事不關己,這是灰心,是斷滅,不是放下。

無我,應理解為無我執。用現代語言,即超越主觀立場,無私無欲。

色受想行識,五藴,組成這個"我",這個意識上的我,正在思想中的我。

這個我,是依付著一個能夠作色受想行識的身體。一切苦樂訊號,皆是這個身體告訴這個我,當前身體的狀態,令這個我作出對身體有利的決定。

而身體的狀態,決定於因緣生滅,所以很多時都不是這個我能主宰的,這便有苦的産生。

去除苦厄,能做到無我,是一個徹底的方法。

現代社會,也有很多其他比較治標的方法。

有我,是一般及自然而然的想法。在有我中做到無我,便要放下執著,要除我人眾生壽者四相,要明白五蘊皆空,要明白無常。要超然於這個我。要修煉!

佛陀則發現,五蘊都是因緣生滅的,一切身心運作中,沒有不變的自我。

佛說凡夫為四顛倒之所顛倒:
一、於無常計常倒,
二、於苦計樂倒,
三、於無我計我倒,
四、於不淨計淨倒。
今於五蘊和合之假體而起一、常之實我想,是即於無我計我,故是顛倒也。
見大毘婆沙論二O四卷。

註:

1. 菩薩:即菩提薩埵之略稱。菩提意為「覺悟」,薩埵意為「有情」,譯成漢語的意思為「覺悟有情」、追求覺悟的有情眾生、使人覺悟的有情眾生或指一些能使眾生開悟的法門:如觀世音菩薩法門,意思為「觀察世間音聲覺悟有情法門」、準提菩薩法門為「清淨之心覺悟有情法門」等。菩薩於一切有情,悉皆攝同己體,由斯度他即度己,無己身外之有情。若作己身外別有有情之想,而不視他同己者,即不應名菩薩。反之,若能攝他悉為己體,即能至極不捨,是故名為至極意樂也。準是義也,則有一有情未涅槃者,菩薩必不取涅槃也。
2. 摩訶薩:梵文的音譯,意譯為大士,指進入聖位的大菩薩。
3. 無餘涅槃:簡單地說,是不再受生死輪迴。
涅槃有四:
一、自性清淨涅槃,謂諸法寶體性本寂靜,一切有情本然具有,不假他求,凡夫與聖人都無所異者也。
二、有餘依涅槃,謂能生苦身之因已盡,尚餘有苦的所依身耒盡,異熟身猶在也。
三、無餘依涅槃,謂生死因盡,所餘亦滅也。
四、無住處涅槃,謂由大悲故,不住涅槃,由般若故,不住生死。
4. 滅度:擺脫輪迴,實證涅槃。滅度者,涅槃之異名。
5. 六度: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般若。
6. 若卵生:佛教常以三種標準將一切眾生加以分類:
一:以個體產生之情況為標準,分卵生、胎生、化生、濕生等。
二:以物質身體之有無為標準,分為有色及無色。
三:以粗顯的想心所之有無為標準,分為有想,無想、非有想非無想三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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