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26, 2014

無得無說分第七

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,而有差別。

經文:

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?如來有所說法耶?」

須菩提言:

「如我解佛所說義,無有定法,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;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。

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說;非法、非非法。

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,而有差別。」

解讀:

離一切相的般若,難信難解。

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?如來有所說法耶?

佛有三種:
一、自性身佛,法身佛,謂真如;
二、受用身佛,報身佛,謂證真如之妙智;
三、化身佛,語應物現形之權跡。
 
正如須菩提言: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,如來可說。
 
佛陀乃應物現形之化身,既非真證菩提,亦不說法度生。眾生此權跡,輒謂佛陀成正覺,能說法,便是有相。

以證無為真如而得名為聖。證有淺深。若於無為真如得滿清淨者,覺證圓滿,名佛。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

按:玄奘譯本:何以故?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故。

所有生物,最最最基本的生存目的,就是繼續生存。同樣道理,一切理論,最最最基本的理論,就是去理解理論的存在。

世間一切法,都是佛法。佛法,包括世間一切法。而我們大澈大悟地找到心中所想,便成正果。

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,而有差別。

現代之演化論、搏奕論,皆為因果之法,皆為有為法,皆如夢幻泡影,過眼雲煙。然而它們都是我們快樂和痛苦之根源。

金剛經中之有為法,近似達爾文之進化論。

在盤古初開時,世上未有生物之前,地球只有物質世界,世界為無為法(即物理定律)所主宰。物質的存在與變化,依據無為法則。

偶然地,有些物質,在合成與變化當中,得到了再生的特性。這特性,包括自我復制及自我修復等。這時世上便開始有"我"的存在。這些物質,因它們會自行復制,這便產生生存,輪迴,資源爭奪,自我,族群,鬥爭等等因果法刞,這些法則亦稱為有為法。一切欲念,苦樂,色受想行識,色聲香味觸,我人眾生壽者相等有為法,慢慢演化出來。

所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無上正等正覺,大撤大悟,沒有定法,每人追求不同。逹爾文的是進化論,愛恩斯坦的是相對論,Steve Jobs 的是蘋果文化,曹雪芹的是石頭記。以上人仕,各界之殿堂級人物,各界中之佛。

他們各人之功德,永垂不朽,他們各人也成仙成佛,永恆地在意識界中存在。

雖然說無有定法,但確有一定法門。六度波羅密是也,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及般若,是進入殿堂級之不二法門。

註:

1. 何謂有為法、無為法。有因緣造作之法,叫做有為法,無因緣造作之法,即叫做無為法。這是有為法與無為法一般之見識,有為法可說事相方面而言,無為法可說理體方面而言。實相般若就是無為法。
2. 補特伽羅:泛指通常所說的有情、眾生或是我,實指輾轉輪迴於六道的主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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